雷速体育在4月9日发布消息,中国足协已经公布了第五期的裁判评议。在涉及中乙联赛的两个判例中,评议组经过细致的分析和讨论,最终决定支持裁判员的判罚决定。
判例七涉及到中乙联赛第3轮的一场比赛,比赛双方为兰州陇原竞技与山东泰山B队。在比赛进行到第63分钟时,兰州陇原竞技的前场队员掷出界外球,落入了山东泰山B队的罚球区内,双方队员开始争抢。争抢过程中,兰州陇原竞技的队员倒地,但裁判员并未立即做出犯规的判罚。
对于这一情况,评议组仔细查看了单一机位的视频回放。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山东泰山B队的两名防守队员进行了包夹防守,其中内侧的防守队员可能触到了球。尽管攻方队员的倒地可能与内外侧两名防守队员的接触有关,但根据现有的视频资料,尚不足以判断为犯规动作。因此,评议组支持了裁判员作出的不犯规的判罚决定。
另一判例八同样来自中乙联赛第3轮的比赛,双方队伍为泰安天贶和长春喜都。比赛第33分钟,泰安天贶的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头顶球,而长春喜都的8号队员则用脚踢球。在这一瞬间,裁判员同样没有做出犯规的判罚。
对于这一情况,评议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双方争抢时,球的高度已经处于可以用脚争抢的合理范围内。从现有的视频回放来看,长春喜都8号队员在踢球时并未踢到泰安天贶9号队员的头部,且踢球后立即收腿,没有附加的犯规动作。因此,评议组也支持了裁判员作出的不犯规的决定。
这两次判罚的评议结果体现了中国足协对于比赛公正性的坚持和对裁判员工作的支持。希望在未来的比赛中,各方能够更加注重遵守比赛规则,共同推动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